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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一事业编岗位要求能抓野牦牛?当地回应

时间:2026-02-11 11:21 来源:极目新闻  ■  佚名 点击:

近日,有网友发视频称,青海省事业编招聘一岗位要求“熟悉并能独立完成野牦牛抓捕、保定”,并称该岗位长期在野外、高海拔地区工作,具有一定危险性,引发网友热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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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称青海省事业单位招聘要求抓捕野牦牛

网传截图显示,该岗位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笔试类别是综合基础知识,岗位职责描述为:熟悉并能独立完成野牦牛抓捕、保定,牦牛人工采集、人工授精、免疫、血样采集、耳标佩戴、诱导发情和发情鉴定等,长期在野外、高海拔地区工作,具有一定危险性。该截图中,招聘的主管部门、用人单位等信息并未被截取到。在评论区,网友对“独立抓野牦牛”提出质疑,并表示野牦牛体重五六百公斤,体长2米以上,要独自抓捕野牦牛难度很大。

2月10日,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视频发布者,他表示,他并不清楚该招聘岗位的具体信息,近日他看到网上有人发布相关信息,觉得十分有趣便保存转发了。

极目新闻记者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搜索发现,《2026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》中并没有岗位职责描述包含“野牦牛”或内容相似的对应岗位。随后,记者致电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,一名工作人员表示,经查询,近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并没有与“抓捕野牦牛”相关的岗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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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

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,有青海当地网友称,青海省直事业单位招聘曾经有过“抓捕野牦牛”的岗位。这名网友告诉记者,2016年她曾参加青海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,当时注意到了该岗位,“因为很特殊所以有印象,但具体信息由于时间太久记不清了”。

记者搜索发现,《2020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》中,青海省农业农村厅下属的省大通种牛场招聘繁育技术工人,岗位职责描述与视频中的内容完全一致,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还要求:国民教育系列,40周岁以下,具有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家畜繁殖员资格;有5年以上繁育技术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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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通牦牛(来源:青海省牦牛繁育推广服务中心)

据了解,青海省大通种牛场如今名称为青海省牦牛繁育推广服务中心,是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。该中心培育了“大通牦牛”“阿什旦牦牛”两个国家级新品种。其中,大通牦牛是世界上第一个人工培育的牦牛新品种,填补了我国乃至世界牦牛育种史上的空白。

10日下午,极目新闻记者致电青海省牦牛繁育推广服务中心,一名工作人员表示,该单位在2020年时确实曾招聘过繁育技术工人,但近些年已不再招聘相同岗位。当年招聘计划中所谓的“野牦牛”也并非戈壁草原上的纯野生牦牛,而是种牛场里工作人员以科研为目的培育的野生牦牛,“‘大通牦牛’就是利用它们培育出来的”。
      极目新闻记者 王柳钦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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